一定的依据,为林方政免责增强了说服力。
李干忠说:“对嘛!首先要对这个行为进行定性,才能正确进行处理。第二点就是,纪法效果能不能达到预期。什么意思呢,我们处理一个干部,目的不在于干部单个的违纪违法行为,而是要打击和遏制类似的行为,也就是常说的处理一个、警示一片。只有这样的处理,才能实现纪法效果最大化。说回林方政这个案件,处分他能不能实现这个目的呢?我看要打个问号。从岳山经开区和岳山县的干部队伍了解的情况来看,支持同情林方政的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说,有些群众也是持支持态度的,为什么呢?还是那个道理,他的行为并不是为了谋取私利,那些分到奖金的干部也不是尸位素餐吃大锅饭,而是实打实引进了投资,促进了当地发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强硬给出处分,非但达不到应有效果,反而背道而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