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不远不近。你靠近他,他不会后退;你后退,他不会追。他站在那里,像一棵种在院子里的树,不管你来不来,他都在,该开花开花,该落叶落叶。
这样的人赵玛琳没见过,她好奇,她想靠近,她想看看叶晨那层“文弱书生”的皮囊下面,藏着什么样的灵魂。
想到这里,她拨了叶晨的电话,响了三声之后,被接了起来。
“喂,章大哥,我今天把朱锁锁那个小烧杯给办了。怎么样?晚上一起出来庆祝庆祝?让妹妹好好感谢你一下?”
赵玛琳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刻意的、像猫一样慵懒的、尾音微微上扬的、介于撒娇和挑衅之间的语气。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她以为叶晨会拒绝,会找借口,会说“改天”。可是她哪个都没猜对,叶晨的声音异常平淡,仿佛在说“今天的天气很不错”。
“好啊,地址。”
赵玛琳明显愣了一下,不是惊讶,是意外。她本以为这个男人会推脱,会矜持,会用“晚上我还有事”来婉拒,可他并没有。
一个小时后,二人在约定地点碰了面。赵玛琳开着她那辆迈凯伦570SSpider,蝴蝶门向上翻起的时候,引来路边好几个年轻人的注目。
叶晨则还是开着他那辆二手的帕萨特,哪怕是手里有了闲钱,他也没去换车,因为他觉得这车开着蛮顺手的,他从来都不需要豪车来给自己赋能。
赵玛琳带他去了附近一家私房菜馆,藏在一条老弄堂里,没有招牌,没有灯箱,门口只有一盏昏黄的灯笼。
菜是本帮菜,浓油赤酱,甜咸适口。按理说,这种时候大家应该会小酌两杯,叶晨曾经听谢嘉茵提起过,赵玛琳很喜欢喝酒,白的红的啤的,她来者不拒。
可今天她却非常反常地没点酒,只要了饮料,一杯温热的玉米汁,浓稠的、金色的,在灯光下像融化的琥珀。
叶晨端起杯子抿了一口,玉米汁的甜在舌尖炸开,带着一种淡淡的、清新的、像田野一样的香气。他放下杯子,看着赵玛琳,嘴角微微上扬。
一个喜欢喝酒的女人,在庆祝的时候不喝酒,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她待会要开车,要么她要坐男人的车。
赵玛琳加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叶晨碗里,动作自然地像是在给家里人夹菜。
“叶大哥,多吃点,晚上要消耗不少体力呢。”
赵玛琳的话语里带着浓浓的暧昧,声音里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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