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司派驻铁路局的刑名主事。
他铺开卷宗说道:「周守业阻挠铁路,已非寻常地权纠纷。其纵容爪牙毁坏公物、聚众闹事,证据确凿,可按《大明律》妨害公务」与寻衅滋事」条款缉拿。」
刑名主事问道:「是否先报知县衙?」
张元忭摇头说道:「龙泉驿县令与周家素有往来,报上去恐生变数。你持铁路局督办令牌,直接调省按察司直属差役,今夜行动。」
当夜子时,三十名差役包围周家别院。
周彪正与手下饮酒,闻声欲逃,被差役堵在后门。差役头目出示拘牌:「周彪,你今日毁勘测器械、煽动闹事,现拿你归案!」
周彪挣扎叫骂,差役上前锁拿,将其与十七名同伙一并押走。
接著,经过当地百姓指认,周家帮闲三十人全部被捕。
次日清晨,张元忭在铁路局衙门前设鸣冤鼓,公告百姓:
凡受周家欺压者,皆可来告。布告贴出半日,衙门外已聚百余人。一名老农颤巍巍上前击鼓,差役引其入内。
老农跪地说道:「大人,小民李四,原住龙泉驿西头。五年前周守业强占我家三十亩水田,篡改田契,我父气死在县衙————求大人做主!」
说罢呈上一叠泛黄纸页,中有当年假借据、县衙存档抄件。
张元忭命书吏详细记录。
此后两日,陆续有二十余户前来控告,所述之事大同小异,强占田地、纵火伤人、高利盘剥。
证物包括被篡改的田契、印子钱借条、伤痕验状。
第三日,张元忭提审周彪。差役将卷宗摊于其面前。
张元忭问道:「龙泉驿赵家桑园纵火案,你可参与?」
周彪起初抵赖,张元忙传赵家幸存老仆当堂对质。
老仆指认周彪当夜带人泼油点火。
周彪脸色发白,仍不认罪。
张元忙又抛出一叠借据:「这些印子钱条子,月息五分,皆由你经手放贷。按《大明律》,私放高利、逼死人命者,罪加一等。」
周彪见条子上有自己的手印画押,终于瘫软。
审毕,张元忭与按察司、刑部驻川官员合议。
众人核验证据,确认周彪等人罪行属实:毁坏公物、纵火伤人、私放高利贷致三户家破人亡。
张元拟定判词:「首犯周彪,斩监候,秋后处决;从犯四十七人,发配北洲矿场服苦役,周守业涉嫌主使,另案查处。」
判词张贴于成都四门。
百姓围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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