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最久。
他反复比对卷宗和手册,眉头紧锁。
因为手册里对于“疑似有前科但未明确记载”的情况,有特别条款:“存疑时,应做对被告人有利之推定,按无前科基准处理。”他犹豫了一下,手指摩挲着纸页上那行小字,最终,还是按照条款,判下了与前两案完全相同的结果:“杖八十,徒一年半。”
判决宣布。
整个碑林前,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如同潮水般涌起巨大的嗡嗡声。
百姓们或许不懂太多大道理,但他们看得懂:同样的罪,崔大儒判了三种结果,轻重不一,有时甚至天差地别;而那个不起眼的阿证,只认一本小册子,判了三次,结果一模一样!
公平吗?
崔大儒的判决,似乎每一条都有“人情味”,都有“道理”。
但那种“公平”,如同水中的月亮,随风荡漾,时圆时缺。
阿证的判决,看似冷酷,不近人情,但那结果,白纸黑字,铁板钉钉,无论你是谁,偷了五百文,就是这个结果!
它不因你是孝子而减免,不因你是恶吏而加重,它就在那里,确定,无疑,给人一个明确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