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城市的工人,作为新皇登基的福利,改善体质。剩下的一半,做成肉干和罐头,作为军队的战略储备。」
「我要让波斯的士兵,长得比俄国人还壮。」
但是在洛森眼里,黄金也好,牛羊也罢,都比不上最后这一项收获。
那就是,人。
确切地说,是那些失去头领,迷茫而又强悍的年轻部落战士。
罗斯塔姆将军站在战俘营的高台上,沉沉凝视著下面那几万名蹲在地上的年轻俘虏。
他们虽然衣衫褴褛,但那眼神,依然透著一股子野性。
这群人是天生的战士。
吃苦耐劳,在马背上长大,枪法精准,能在荒原上像狼一样生存。
「抬起头来!」
罗斯塔姆大吼。
俘虏们抬起头,一个个神色复杂。
「你们的伊尔汗死了,部落没了,你们现在就是一群丧家之犬!」
「但是,皇帝陛下惜才,他觉得你们是块好铁,不该烂在泥里!」
「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
「第一,拿起锄头,去种地,当一辈子的泥腿子!」
「第二!」
罗斯塔姆猛地一挥手,士兵立刻打开几口大箱子,露出了崭新的朱雀步枪,和那一叠叠银光闪闪的军饷。
「加入新军,穿上这身军装,拿上这把神枪,每个月领五块大洋,顿顿有肉吃!」
「你们将不再是为了抢几只羊而拼命的土匪,而是为了帝国开疆拓土的英雄,将来,你们会有机会骑著马,去征服巴格达,去征服印度,去把这世界踩在脚下!」
「想当男人的,站起来!」
几秒钟后,一个年轻的巴赫蒂亚里战士慢慢站了起来。
他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了,除了这条命。
卖给谁不是卖?卖给强大的皇帝,似乎更划算。
而且,五块大洋,那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财富。
「我干!」
「我也干!」
「算我一个!」
有了第一个,其他几万名年轻战士站了起来。
只要给他们发军饷、吃饱饭,再配上先进武器,经过死士教官的洗脑和纪律训练,他们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洛森麾下最凶猛的帝国扩张军团。
这比招募老实巴交的农民兵要强得多。
农民兵只想著回家种地,而这些狼崽子,天生就是为了杀戮而生的。
一个月后。
德黑兰郊外,新军阅兵场。
三万名由前部落武士组成的新编近卫骑兵师,排著整齐的方阵,接受大流士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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