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平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案件陷入僵局,只能继续布控欧阳靖,只要能抓住欧阳靖,说不定案件就能有所突破。
这一天,省高院对大风厂股权存疑问题,进行公开重审,并邀请汉东法学界知名学者和专家进行听证。
原告席有大风厂郑西坡、尤会计等工人,以及援助律师,这个律师是京州市委帮忙安排的,就是要体现李达康十分关心工人的利益。
被告席是张婉宁,以及惠龙集团的律师顾问。
受郑西坡邀请,陈岩石也出席在旁听席。
省政府、京州市政府以及中院,均有派人旁听。
李达康自从在会议上被马若初追责,便责令市委收集相关资料,提交省高院,申请对大风厂股权归属重新审理。
李达康始终认为中院判决没有问题,申请高院重审,也是要证明,自己并没有不顾及工人利益。
只要高院维持原判,马若初就再也不能拿这件事做文章,那么对自己失职的处分,也就不存在了。
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重审,最后高院结合听证人员给出的意见,得出以下结论:
一:惠龙集团与大风厂蔡成功签订的,借款协议具有高利贷性质,所以股权抵押部分不生效。
二:5000万元借款乃是事实,且借款协议上有工会主席郑西坡的签名,所以该笔借款由大风厂所有股东共同承担,限期一个月内归还本金给惠龙集团。
三:经查明,经由蔡成功之手,向小额财务公司借贷高达10亿元(已扣除高利贷的不合法部分资金)。
该资金同样经过大风厂工会主席郑西坡签字确认。
所以该笔借款由大风厂所有股东共同承担,限期一个月内归还债权人。
四:京州市政府变更大风厂土地性质,乃是违规行为,所以大风厂土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
五:介于大风厂已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所欠的高额借款,择日对大风厂实行拍卖。
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大风厂所欠债务。
拍卖金额超出欠款部分,由大风厂所有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如果拍卖金额低于欠款,欠款差额部分,由竞拍成功者承担。
对此,惠龙集团提出反对意见,提出,中院判决大风厂股权归属惠龙集团后。
惠龙集团为了安置大风厂工人,再次出资4500万元,已经发放给大风厂工人,此事,京州市委可以证明。
随后惠龙集团出示了转款记录,同时京州市委也出示了,大风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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