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起自寒微,备尝民间疾苦,深知天下之乱,不在朝堂之上,而在州县之间,不在高官显爵,而在猾吏豪强。
曩者溧阳潘富一案,一皂隶耳,无品无级,竟能挟持知县,科敛一县之民,事发逃窜,沿途百有余户争先窝藏,甚至纠集恶棍,持械抗拒王师,围困官差,格杀军士。
朕阅此案,中夜叹息,一县如此,天下可知!
盖今之州县,官为流官,三年一易,吏为土著,世守其业。
官不谙事,吏则熟谙律条,手握案卷,官欲安民,吏则交通豪强,上下其手。
赋税由其出入,刑狱由其轻重,词讼由其缓急,百姓由其生死。此等恶吏,名为公家之差役,实为地方之蟊贼。
又有一等士绅豪强,占田连阡陌,奴仆过千户,结交官府,武断乡曲。
胥吏借豪强之势以欺民,豪强借胥吏之手以渔利,盘根错节,互为表里。
小民有冤,告于县则吏抑之,告于府则绅掩之。
呼天无路,入地无门,朝廷恩德不下于闾阎,百姓疾苦不达于九重。
长此以往,民怨积于下,国本摇于上,其祸岂在小哉!
朕本欲以宽仁治天下,然树德务滋,除恶务本。
贪官当诛,恶吏尤当诛,劣绅当斥,豪强尤当斥,此等黑恶之徒,盘踞乡里,荼毒生民,乃国家之大蠹,生民之公敌,断无宽宥之理。
一场潘富案,让老朱气愤不已,却又感慨万千,当天就下了一道圣旨。
各布政司,按察司分行天下州县,将一应胥吏、皂隶等逐一清查。
凡有科敛害民,把持官府,买放钱粮、出入人罪者,不论赃多赃少,一概拿问。
为首者枭首示众,为从者流放边卫,家产尽数抄没入官。
凡地方大户,劣绅,恶霸,有侵占民田,强抢民女,私设公堂,逼死人命,窝藏逃犯,对抗官府者,许各道御史,按察司直接拿问,不必转申州县。
实据确凿者,本人处死,全家迁徙化外,田产财物尽数没官,用以赈济贫民。
潘富案载于大诰之上,续颁于于天下州县,每家每户,务必要人手一册。
自今以后,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百姓,手持大诰,即可绑送害民官吏,地方恶霸赴京。
沿途关津渡口,一律放行,不得阻拦,敢有阻拦者,其家族诛,百姓赴京告状,沿途官府供给口粮,不得留难。
凡窝藏恶吏,庇护豪强,知情不报者,与本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