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一大群呢?但是功到自然成,只要她跟自己出去,剩下的就好说了。
陈城在沙发上拿起手机掏出会员卡打电话,原来说是定好的餐位是假的,幸好今天领导都忙,还真有剩余的餐位。
陈城打完了定餐电话足足等了十好几分钟郑秀才开门出来,眼睛一亮,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原来郑秀换了一件白底青花瓷短款复古真丝旗袍,裁剪得体,面料考究,优美含蓄,穿在郑秀的身上前凸后翘十分随顺一丝褶皱都没有。
陈城又从头到脚地打量了半天,温婉大方的复古盘发,轻施粉黛,杏眼桃腮,玉面红唇,雪白的大腿下穿了一双水蓝色亚光雕花缎面高跟鞋,美腿纤足,丰腴白皙的令人眼晕,左臂挎包,纤细的腕子上戴着自己刚送的那个价值上万的玉镯,十足的古典玉美人。
郑秀说是不要,竟然偷偷打开了戴上,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耳饰和戒指,挎了一个白色真皮手袋,虽然也很搭,但牌子不亮,看来自己又有礼物送了。
郑秀看到陈城的呆相,已经知道这身衣服成功了,这可是名家订制的,原来打算在赵易的婚礼上穿的呢,但还是在方厅里像模特似地扭了几步问道:“好看不?还行吧?嗯?”
陈城看着郑秀玉软花柔的曼妙身影,觉得香风阵阵,秀色可餐,眼睛已经像豹子要出击的时候一样收缩了,痴迷着说道:“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郑秀噗嗤一乐,矫情着说道:“人家哪有西施好看?”
笑靥如花,艳若桃李,陈城更迷糊了,已经不知道再怎么形容了,却色眼眯眯地盯着郑秀足弓高起,雪白如膏的脚面说道:“秀,你的腿和脚真美,爱死我了,我都要不行了。”
郑秀听到俗不可耐的话却收了脸,嗔说道:“胡说什么呢?乱说我生气了,快走吧,一会儿要回来人了。”说完转身挎着包,却又暗中偷乐了一下,扭着柳腰,身姿婀娜,步态轻盈,摇摇聘聘地出门了。
而陈城这才缓过神来,收起色相又装绅士,但跟在郑秀的后面还是盯着玲珑丰润的身段咽了一大口吐沫。
美,人间尤物,相当的完美,简直就是东方维纳斯重生,不知谁曾说过,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女人。
优雅的轻熟感让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郑秀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妇呢,但这不可能,她刚来的时候是个小瘦猫,现在妩媚性感骨肉丰均全是自己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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