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证,可用。
人证,弱。
这两行字,并排摆在一处,百丹阁,再难说只是一场误会。
一桩“清火异常”,从这个人身上取下的痰里,验得出来,作得了数;
从这个人嘴里说出来,却“弱”得,作不得数。
同一个人,同一桩异常——他的痰,和他的话,在这座样本库里,竟是两个价。
外务副令,仍撑着。
“液证可用,只说明那残液,可作清火异常的照验。”
“不代表,确认了反馈的内容。”
“更不代表,那散修所说的,全都可信。”
副令把话,收得很窄。
他咬死一点:我们验的是“液”,不是“信他这个人”。残液能用,是残液的事;青灰七号可不可信,是另一码事。
这话,听着滴水不漏。
可郑直要的,本就不是逼他认一句“青灰七号全对”。
郑直写:
“同意。”
“问来源。”
他不跟副令争“可信不可信”。
他只问一样:这份“可用的液”,是打哪儿来的?
来源这东西,不由人的嘴说了算——它自己,会连成一条线。
陈槐把四样东西,对到了一处。
帘后盏具。
废液桶。
样本号,青灰七。
白石坊旁录,第十七页。
四项,连成了一条线。
不是判罪的线。
是来源的线。
这条线,没说“百丹阁有罪”。
它只说了一件事:那份样本库认了的“可用之液”,从盏,到桶,到号,到旁录——一头一尾,连的都是同一个人。
青灰七号。
样本库认下的“液”,和它扫出门的“人”,原来,是从同一个源头,流出来的。
你认了那一滴水,就等于,认了那个人。
柳青禾看着那条线,声音很轻。
“拿走一个病人的痰,当样本,验毒。”
“再把这个病人的话,当噪声,删了。”
她顿了顿。
“这不是什么商密。”
“这是把一个活人,劈成了两半——能用的那半,留下;会说话的那半,扔掉。”
白掌柜沉下脸:
“柳少东家,话说得太重了。”
柳青禾抬眼看他,神色平平。
“我,已经说轻了。”
说轻了。
把人劈成两半,留下能用的,扔掉会说话的——这桩事,本该有个更难听的名字。
柳青禾没说出口。
她只把那两行字,又念了一遍,一字一字,像在钉钉子:
“液证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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