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贤妻,胜过良田千顷。
话说明朝成化年间,扬州城外有个曹家庄,庄主曹百万,富甲一方。曹百万老来得子,取名曹可成。这曹可成从小锦衣玉食,十五岁时连银子怎么称都不知道——买东西只管把手一伸,让店家自己从荷包里取。街坊看在眼里,嘴上夸“曹小官人阔气”,背地里嘀咕“曹家怕是要败在这小子手里”。
说这话的不在少数。可谁也没想到,曹可成二十岁那年,娶了个妓女进门。
这妓女姓赵,小字春儿,在扬州丽春院挂牌。长得不算绝色,胜在一股子沉静——别的姑娘争着往恩客身上贴,她只坐在角落里,低头绣花。曹可成头一回去丽春院,喝得烂醉,吐了一地。别的姑娘捏着鼻子躲,春儿却打了盆热水,给他擦脸,又泡了碗浓茶搁在床头。曹可成第二天醒过来,瞧见床头那碗茶,又瞧见春儿倚在椅子上打盹,针线还搁在膝头——她在给他补袖口上扯破的那道口子。
就这一下,曹可成动了心。
没出三个月,曹可成花了三千两银子替春儿赎身,风风光光娶进了曹家庄。曹百万气得当场吐了血,半年后撒手西去。临终前只撂下一句话:“这个家,迟早败在你手里。”
老爷子没说错。
曹可成接手家业后,那真是花钱如流水。先是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天天在庄上吃酒赌钱。后来又学人做生意,贩了一船丝绸去松江,半路翻了船,血本无归。再后来迷上了斗鸡,光是买一只“铁爪将军”就花了五百两——那只鸡上场第一回就被啄瞎了眼。
春儿每回劝他,他只回一句话:“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三年。只用了三年,曹家庄的田产、房产、铺面,一样一样往外典当。到第四年头上,连祖宅都抵给了债主。搬出去那天,曹可成站在门口,看着门楣上“曹府”两个字被人摘下来,忽然觉得腿软。春儿扶住他,什么也没说。
两人搬到了庄后一间茅草屋里。说是屋,其实就是两间泥坯房,四面漏风,下雨天得拿木盆接水。曹可成从没住过这样的地方,头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春儿却没事人一样,点起油灯,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旧箱子。
那箱子看着不起眼,桐木的,四角包铜,锁是黄铜的,磨得锃亮。春儿从贴身的荷包里摸出钥匙,开了锁。
曹可成瞥了一眼——里头整整齐齐码着一排银锭,足有十五六锭,少说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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