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曼妮抬起眼帘,看向苏牧,目光中带着一种即将要“卖身葬父”的决然。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无比坚定:
“苏牧,我……我想好了!我还是愿意当你的女人!”
说完这句,她抿了抿唇,马上又补充道:
“虽然你已经结婚了,但只要你能帮我们家保住餐馆,我就愿意无名无分地跟着你,绝不后悔!”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去打扰你的家庭!”
“我家的餐馆,是我全家的心血,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它被人抢走!”
这一刻,白曼妮拿出了毕生的演技。
她攥紧衣角,眼眶微微泛红,言辞真诚,完美诠释出了自己愿为家庭牺牲的孝义。
但实际上,刚才她头脑风暴权衡利弊的时候,解决她家餐馆当前困境的因素占比并不多。
她主要考虑的是,苏牧已经结婚了,这意味着她没有了上位成为正宫的机会,那苏牧这根高枝她还攀不攀?
只在脑海中犹豫了0.01秒,她就已经做出了决定!
要攀!必须攀!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真正能逆天改命的机会,人这一辈子估计也就能遇上那么一两次,如果抓不上,那就真没了!(哎,小作者当初就遇上过一次赚大钱的机会,结果没抓住,被同事抓住了,遗憾终身啊!)
苏牧年纪轻轻,就有让戴家家主都俯首的能量,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人?
结不结婚,有没有女儿,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能抓住这个机会,实现阶层跨越。
她最渴望的,当然是以正宫的身份,光明正大的嫁入豪门。
但问题是,像她这样出身普通的人,真的有机会当豪门子弟的正宫吗?
白曼妮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社会萌新,她很清楚,这样的机会不能说没有,只能说极其渺茫。
能争取到的机会,也多半是嫁给脑满肠肥、歪瓜裂枣的人,那还不如没名没份跟着苏牧。
别的不说,苏牧这长相、这气质,绝对是秒杀了许多娱乐圈所谓的男神。
说实话,就算苏牧没钱没势,她其实也……算了,那还是不行!
白曼妮主打一个不忘初心。
刚才她很快做出了决定,却没有马上开口表态,主要是在酝酿情绪,力求进行完美演出。
虽然她拜金,但她不能让苏牧觉得她拜金。
对白曼妮这点小心思,苏牧洞若观火。
但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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