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2月21日(正月十六)。
大队长家,有喜。
严格说起来,还是一门四喜。
于丹和赵芳不仅没有往外嫁,还给两家各娶了个孙女婿回来。
再加上两个孙子娶的孙媳妇儿。
于家和赵家加一块儿就添了四口人。
这种添丁进口的大好事,谁能不羡慕?
但令社员们奇怪的是:
“听说了没?大队长家和赵家直接给四个结婚的孩子分了家,甚至还给分了户。”
“你说的这个我知道呀,说是两家父母各拿了一笔安家费,让他们自己婚后在大队里另起房子出来单过。”
“不是,这儿子成家后分出去单过的咱见得多了,什么时候我们大队女儿结婚了还能分到宅基地的?”
“怎么?大队干部都投票同意了的事,你还有意见不成?以前没有的规矩,以后就有了。
你家这一代没女娃儿,下一代难道也没有?你就行行好,给你家后代的女娃留条在娘家的退路吧!”
“那你让以前嫁出去的那些女儿们怎么想?”
“老支书说了,外嫁女想把户口迁回来的也给办,也给划宅基地。”
“啊,只怕这事难办吧?外嫁女同意,那些个女婿不见得乐意。”
“谁管他乐意不乐意?现在不乐意,以后想来都来不成了,你知道一个笋溪大队户口意味着啥不?下半年,那两家工厂就有小两千国营工人的岗......”
被社员们热议着的于丹和赵芳,确实计划在大队建房。
她们这对表姐妹也算是开了笋溪大队的先河,成为了第一批结婚后拥有本生产队新户籍的户主女孩子。
提议给本大队女娃保留户籍,并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主意,就是于大喜提出来的。
那些受传统观念影响的大队干部们,起初并不怎么乐意。
于大喜当时就问他们了:
“笋溪大队以后会有更多的岗位需要人做,现在谁家还有富裕的人力可以胜任?
与其便宜别的生产大队,那就还不如便宜咱笋溪大队的女婿们!
只要有这么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在,他们会被任何人都回珍惜他们的婚姻。”
大队干部们,醍醐灌顶!
以前这女儿嫁出去,老丈人对女婿能有啥拿捏的?
现在?
哈哈哈!
真是好得很呐!
批,咱大队的闺女,宅基地,统统都有!
这代没闺女的,下一代难保就没有孙女。
造福别家的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