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法租界,霞飞路。
巡捕房的警车呼啸着从三个方向赶到现场。红蓝灯光在夜色里旋转,把整条街照得忽明忽暗。
路面上横七竖八躺着二十六具尸体。
法租界巡捕房刑事组组长皮埃尔·杜瓦是第一批到的。他从车上跳下来,皮鞋踩进了一滩还没干透的血里。
“圣母玛利亚。”
他在胸口画了个十字。二十六具尸体就这么同时摆在一条街上,这是头一回。
而且,这些尸体的姿态很奇怪。
有的是面朝前扑倒的,保持着冲锋的姿势。有的是面朝后仰倒的,像是被什么力量推了回去。还有的侧翻在地,手里还攥着刀或者铁管。
但没有一个人的武器上沾着血。
也就是说——这帮人冲上去了,但一下都没砍到。
“组长!”一个年轻巡捕跑过来,脸色发绿,“有目击证人说——说凶手带了一支冲锋枪!”
“冲锋枪?”杜瓦蹲下来,看着面前一具尸体额头上的弹孔。
圆的。干净的。只有一个。
他又看了看旁边那具。太阳穴,一个洞。
再旁边。眉心。一个洞。
杜瓦站起来,在尸体之间走了一圈。每一具,都是头部中弹。每一具,都只有一个弹孔。
“冲锋枪?”他回头看着那个年轻巡捕,“你告诉我,什么冲锋枪能做到一颗子弹一个人,只打脑袋?”
年轻巡捕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汤普森一扫就是一梭子,打出去的弹孔跟筛子眼儿似的。”杜瓦指了指地上,“你看看这些人——每个人身上只有一个弹孔。这他妈是冲锋枪干的?”
“那……那是什么枪?”
杜瓦没回答。他蹲回去,从最近一具尸体的头部伤口旁边,用镊子夹出了一枚变形的弹头。
铜色。小口径。
他把弹头举到路灯下看了两秒,眉头越皱越紧。
法医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分钟以后了。初步勘验的结果很快出来。
“7.65毫米弹头,全金属被甲。”法医摘下手套,“从膛线痕迹看,是勃朗宁M1910。”
杜瓦接过报告,翻了翻。
“二十六具尸体,全部头部中弹致死。来自两支枪。”
“两支。”杜瓦重复了一下。
“对。两支勃朗宁M1910,同一个人使用。”法医咽了口唾沫,“从弹壳抛出方向和射击角度推算——这二十六个人,是被同一个人,用双枪,在极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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