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晴在派出所的表现明明那么好,转过来才一个星期的时间,主动积极,甚至还担大梁地连破了两起案子。
怎么一让沈梦晴回到刑侦队,负责更棘手的案子,沈梦晴就这么排斥呢?
谭所走到门口,“韩辰,我只是暂时把小沈‘借’给你。等案子结束了,你得把小沈完完整整地给我送回来。”
韩辰:“知道了,一定会的。”
车子开走了之后,谭所才骂了一句“臭小子”。
小沈是刑侦支队的人的时候,韩辰没有好好珍惜,嫌弃小沈是小姑娘,年纪小、胆子小,愣是把小沈发配到他们派出所。
问题是,小沈才来了一个星期,韩辰又要往回“借”。
怎么,自己人不好用,“借”的才更香?
毛病!
车子上,韩辰一边开车,一边向沈梦晴说明情况,“储物盒里放着一份文件,你可以拿出来,利用路上的时间把它看完。各种原因的关系,刑侦支队暂时向派出所把你借调一下。”
沈梦晴:“……”解释得很好,下次别解释了。
快速翻看资料,沈梦晴不止看到了陈芸的名字,还有一个叫陈云生的男人。
陈云生是陈芸的父亲。
陈芸的母亲在生陈芸的时候,难产去世,所以从小就是陈芸跟她爸陈云生两个人相依为命。
关于陈云生,其中牵扯到了两桩旧案。
第一桩,1995年10月,陈云生跑派出所报案,说有人非法开采矿产。最多的是铁矿,最近又发现了另一种特别有价值的伴生矿。
这严重危害到了国家利益,所以陈云生跑来报案,希望警察可以守护住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只因为这是陈云生的一人之言,陈云生暂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派出所就先给陈云生做了笔录,表示肯定会去陈云生说的那个矿区检查清楚。
当然,如果陈云生拿到确凿证据,欢迎随时送来他们派出所,他们肯定能更精准、快带地把这些蛀虫抓出来,守护好国家的财产。
第二桩,还是1995年,是陈云生报案后一个月,11月,他的女儿陈芸来报的,说她爸失踪3天了。
在这3天的时间里,陈云生不止没有回过一次家,也没给女儿陈芸留一句交待的话。陈芸还跑她爸工作的地方,她爸的同事告诉她,她爸也没来上班。
至于她爸具体去哪儿了,没有一个人知道。
陈芸第一天的时候,还勉强能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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