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常书记。”
叶行舟不失时机地说:“常书记,马宝平这几年转给周传根的个人账户大概有一百万。
这笔钱名义上是行贿,但实质上是村集体的承包金。
轮窑厂每年实际承包金是二十五万,马宝平和村里签的合同上只写了五万,剩下的二十万直接转到了周传根的私人账户上。
我的想法是,这一百万,本质上是周传根贪污的村集体资金,而不是普通的受贿款。
按照法律规定,贪污款项应当返还给原单位。
这笔钱如果追回来,对青龙村来说不是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