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他就一个人!”
穿着夹克衫的白人男子红眼睛吼道:“围上去!他从哪边冒头就打哪边!”
猎人们散开,呈扇形向陈东藏身的大树包抄过来。他们虽然疯狂,但不是傻子。十几个人打一个,怎么看都不会输。
但他们忘了一件事,这里不是城市,是丛林。
而陈东,是大兴安岭出来的传奇猎人。
第一个邪恶组织的猎人从侧面摸过来,刚探出头,一颗子弹就精准地穿过他的肩膀。他惨叫着倒下,手里的枪飞出去老远。他不知道陈东是怎么看到他的,这里雾气那么浓,树那么密,那个人怎么可能看到?
因为他不知道,陈东在零下四十度的雪原上追踪过狍子,在齐腰深的草丛里蹲守过野猪。他的眼睛,能看穿最浓的雾,更能够听声音辨别位置。
第二个猎人从另一侧冲过来,端着枪疯狂扫射。子弹打得树皮飞溅,枝叶纷飞。陈东没有还击,而是无声无息地顺着巨树的树枝,滑到另一棵树后面。
那人打完一梭子,停下来换弹夹,还没来得及装上,一颗子弹从雾气中飞来,正中他的胸口。
他低头看着胸口的刀柄,不敢相信地倒下。
“他在那边!”有人大喊。
三四个人同时朝那个方向开枪。子弹把灌木丛打得稀烂,但陈东已经不在那里了。
他像幽灵一样在雾气中穿行。大兴安岭教会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森林里走路不发出声音。脚踩在哪里不会折断枯枝,身体从哪边过不会刮到树叶,呼吸怎么调整不会在冷空气中形成白雾,这些本事,不是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资本大佬能比的。
第三个猎人死的时候甚至没看到陈东。他正端着枪四处张望,一把手枪从雾气中伸出来,顶在他的太阳穴上。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选错了对手。”
“砰!”
红眼睛的男人终于慌了。他带来的人已经倒了七八个,而那个中国人还在雾里,像死神一样收割生命。
“出来!你给我出来!”他对着雾气疯狂扫射,直到枪里的子弹打光。
雾气中,一个身影慢慢走出来。
陈东的袖子被划破了一道口子,脸上有一道浅浅的血痕,但他的眼睛,比刀锋还亮。
穿着夹克的白人男子扔下打空的枪,从腰间拔出匕首。
“你以为我怕你?”
他的声音在发抖,但嘴上不认输:“我杀过十几个人!你知道他们死的时候什么样吗?”
陈东没有回答。他慢慢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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