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没回复。她翻开第二十六本,在第一页写——“他说让我慢点写。他说他背不过来。但我不想慢。慢的时候会想你。快的时候也在想你。快和慢都在想你。所以不如快一点。快一点写完,快一点到一百本。一百本的时候,你会背完的。我相信你。”
大一下学期,大二,大三。日子过得很快。孙小雨每周给他打电话,每天发消息,每月写两本本子。本子越写越快,因为话越来越多。不是她话多,是事情多。大学里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她都想告诉他。不能打电话的时候就写在本子上。写完了,周末去邮局寄给他。他收到,看完,再寄回来。她在他的字旁边写新的字。一来一回,一本本子很快就写满了。
大四那年,孙小雨写完了第五十本。她用一个周末的时间,把五十本本子从箱子里搬出来,摞在桌上。五十本,从深蓝到灰白,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她拍了张照片发给曹诚。
「五十本了。一半。」
曹诚:「一半了。还有一半。」
孙小雨:「你背了多少了?」
曹诚:「背了三十五本。还有十五本没背完。」
孙小雨:「你背得还是慢。」
曹诚:「因为你在继续写。你写的速度比我背的速度快。我永远追不上你。」
孙小雨看着这条消息,翻开第五十一本,在第一页写——“他说他永远追不上我。不是真的追不上。是他不想追上。追上了就没事做了。他在追的过程里,我在写的过程里。过程比结果长。过程是一辈子。”
毕业那年,曹诚回来了。在本市找了工作,孙小雨也在本市找了工作。两个公司在不同区,坐地铁要一个小时。但比八百公里近。近了很多。近到她可以每周见他一次,而不是每半年。近到她可以下班去找他,一起吃个饭,然后回家。近到“等”这个字变得不那么重了。
他回来的那天,孙小雨去车站接他。第五次。出站口最中间的位置,她站着,和第一次一样。他出来了,穿着灰色T恤。他长大了,她也长大了。两个人站在出站口,看着对方。她伸出手,他握住了。
“走吧。”他说。
“去哪?”
“回家。”
“你家还是我家?”
“我们家。”
孙小雨看着他。他说“我们家”。不是你家,不是我家。是我们家。
“我们家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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