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他开始破口大骂。孙掌柜的护院出来了,两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二话不说,一顿拳脚。
打完了,扔在巷子里。
邻居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凉透了。嘴角、鼻孔里全是血,肋骨断了四根,脾脏破裂。
刘魁从学堂赶回去,他娘抱着他爹的尸体坐在地上,哭都哭不出声了,只是浑身发抖。那个画面,像一把烧红的烙铁,嗞啦一声摁进了他的脑子里,一辈子都没褪过。
他去报官。
所有乡亲包括自己的叔叔舅舅们都说。“孙半城?你告他?小子,你疯了吧?”
他去找警察。警察署的巡官听完,翻了翻眼皮。“有证据吗?”“有人证,隔壁张婶亲眼看见的。”“人证?”巡官笑了一下,“一个老太太的话能当证据?回去等着吧,等我们调查。”
一等就是两个月。没有人来调查。孙掌柜照样在城南喝茶打牌,护院照样在街上横着走。
刘魁第四次去警察署的时候,巡官已经不耐烦了。他把茶杯往桌上一顿,指着刘魁的鼻子:“你他妈有完没完?我说了,在查!”“两个月了,你们查了什么?”“查什么是我们的事,轮不到你来问!滚!”
刘魁被推搡着赶出了警察署的大门。
他站在台阶上,看着门楣上那块牌匾——“奉天省城警察署”。
日头正烈。牌匾上的金漆反着光,晃得人眼疼。
十九岁的刘魁站在那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明白了一个道理——
书上写的那些东西,什么科学,什么人权,什么公理正义,在这个世道里,狗屁不是。
他娘过了没多久就疯了。整天坐在门槛上,手里攥着那副早就当掉的银耳环的当票,翻来覆去地看。后来连当票也弄丢了,她就攥着一个空拳头,看空气。
家里值钱的,都被借了钱的一些亲戚给搬空了。
刘魁没钱给她治病。学费也交不起了。他从师范学堂退了学。
那年秋天,东北军扩编,到处招人。刘魁在招兵告示前面站了很久。
他没去当兵。
他去了警察署。
去应聘。
……
面试他的人姓马,是奉天警察署的一个队长,四十来岁,脸上有一道刀疤,从眉角拉到耳根。
马队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念过书?”“念过。省立第三师范。”“哟,读书人。”马队长翘着腿,叼着烟袋,“读书人来当差?”
刘魁没吭声。
“你为什么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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