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这个问题,刘魁在来的路上想过很多遍。他想说,因为穷。因为他爹的命没人管。因为他发现在这个世道上,拿笔的不如拿枪的。
但他没说这些。他说了另一句话。
“我想让坏人得到该有的报应。”
马队长盯着他看了三秒,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很复杂,里面有几分赏识,几分嘲弄,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行。”马队长把烟袋磕了磕,“明天来上班。”
民国十五年,冬。
刘魁,二十岁,入行。
……
最开始干的是巡街。
每天背着棍子在城南城北来回走,风里雨里,一个月三块大洋。比他爹给人砌墙挣得多一点,但也多不了多少。
他很卖力。别人偷懒躲在茶馆里烤火的时候,他在街上一圈一圈地走。辖区里大大小小的铺面,谁家几口人,谁家养了几条狗,他用一个礼拜就摸清楚了。
马队长注意到了他。
有一天收队的时候,马队长把他叫到一边,递了根烟。
“你小子,是块料。”
刘魁没接烟。“队长,我不抽烟。”
“不抽烟?当差的不抽烟?”马队长像听了个笑话,“行,那你慢慢来。”
三个月后,刘魁破了第一个案子。
城东菜市场有个卖肉的屠户,连着丢了三天的钱。怀疑是隔壁卖豆腐的偷的。两家吵翻了天,差点在街上动刀子。
刘魁去了以后,没急着问话。他蹲在肉案子旁边,看了半天。然后绕到菜市场后面的水沟边上,在一堆烂菜叶子底下,翻出了一个布口袋。
口袋里是屠户丢的钱。
不是隔壁豆腐摊偷的。是屠户自己徒弟干的。那小子赌钱输了,偷了师傅的钱,藏在水沟边上,打算等风头过了再取。
马队长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刘魁说:“肉案子底下有新的土印子,是有人蹲在那儿够过的痕迹。屠户个子高,不用蹲。他徒弟矮,才够得着那个角度。我去水沟边上翻了翻,因为那小子的鞋底有猪血印子,泥地上一溜儿脚印,直通后边水沟。”
马队长听完,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就把刘魁从巡街的调到了探案组。
涨了一块钱的月饷。
四块大洋。
刘魁寄了两块回家,给他娘请了个邻居帮忙照看。剩下两块,一块交房租,一块糊口。
日子紧巴巴的,但他觉得有奔头。
那时候的刘魁还相信一件事——当警察,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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